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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,引领法治建设战略实现历史性转变,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、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,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;出台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(2020—2025年)》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—2025年)》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(2020—2025年)》,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,推进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……全面依法治国,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开。
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,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。
“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”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”“依规治党深入党心,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”“建设同高质量发展、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”……
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展、不断丰富、继续完善,进一步回答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、法治与改革、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为新征程上的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。
与时俱进、不断创新,这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强大理论优势和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。
纲举目张
引领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
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
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这个总目标“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,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,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”。
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,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,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高效组织、有序开展,法治工作质效大幅提升,谱写了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。
——法律规范体系日臻完备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,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。”
2018年3月11日,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9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,肩负亿万人民的重托,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作出郑重的表决——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。
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,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,完善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、奋斗目标和国家领导体制,确立国家监察制度……宪法,国家的根本法,又迎来了一次完善和升华。
编纂民法典,修改立法法,通过刑法修正案(十二),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、无障碍环境建设法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…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,取得一系列新的重要成果。
截至今年10月底,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10件,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,地方性法规超过1.4万件,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与时俱进、完善发展。